【禁蒙面法】首兩名被捕人士今受審 兩男女涉藍田非法集結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4/19 13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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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被告吳隆平(持傘者)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《禁蒙面法》前年10月5日生效後,當晚藍田啟田商場外行人過路處一帶有人堵路,1男1女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《禁蒙面法》。案件今(19日)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,警長供稱當晚他乘坐警車前往啟田道途中,看見兩名男子跑向啟田商場方向,其後傳來有人叫「有狗呀!快啲走呀!」。警長指他在啟田道下車後,該兩男逃跑及後其中1人跌倒,他遂上前制服對方。聆訊今午續審。

涉案被告吳隆平(19歲)及蔡玉雲(39歲),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罪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;為首兩名被起訴違反《禁止蒙面規例》被告。

控罪指,兩人於2019年10月4日和5日在藍田啟田商場外啟田道一帶,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集結在一起,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;以及於同年10月5日身處非法集結時,無合理辯解下使用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,即耳掛式口罩。

警長舒展鵬今供稱,他案發時駐守東九龍衝鋒隊第3隊及任職署理警署警長,於2019年10月5日凌晨約1時半,該隊接報藍田啟田道啟田商場外的行人過路處有人堵路,他與隊員乘坐警車前往,途中他在啟田道行人路上看見兩名男子。

舒供稱,兩男分別身穿白衣及灰衣,兩人原本正朝向鯉魚門道交界行走,惟其後兩人轉身及跑向上述行人過路處。舒指及後聽見不止一次,有兩把聲叫到「有狗呀!快啲走呀!」。

舒續供稱,警車到達近行人過路處時,因道路被人用膠欄及雜物堵塞,約50人在附近聚集,大多數人身穿黑衣,黑衣群眾看見警車後四散。舒指自己在啟田道下車後,上述兩男正沿行人路跑,他打算上前截查,兩男看見他後轉身及朝相反方向跑。

舒供稱,其中該名灰衣男子跑了2至3步後跌倒地上,他上前按著男子在地上,及後兩名警員到來協助及鎖上手扣。舒指,灰衣男子當時戴藍色口罩,穿黑色短褲及黑色鞋,揹1個灰黑色背囊,他及後扶起該男子,另一名白衣男子則跑走了。

聆訊今午續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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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